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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70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9-03 来源:

魏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我省城市电动车交通乱象”的提案收悉。经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广大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由于对电动车管理的法律和制度还不完善,电动车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现象突出,同时,城市道路功能设计和建设相对滞后,各类因素叠加造成管理上存在一些乱象,亟待各主管部门加强协同共治,切实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改善交通安全状况。

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的相关工作

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公安机关在电动车管理中面临诸多困难,但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不等不靠,在学习外省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切实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

(一)持续推动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工作。我省作为电动自行车生产大省、保有量大省,亟待通过立法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管理这一重大民生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需求。2016年,《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列入省政府规章调研项目,并于2017年列入计划项目。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列为立法调研项目,省人民政府将《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列入立法调研项目。

(二)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河南省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公交管〔2020〕79号)、《关于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21〕55号)要求,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持宣传教育与执法劝导相结合、协同共治与重点推动相结合、巩固成果与补齐短板相结合,推动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头盔,养成安全出行习惯,提升安全防护水平。特别是郑州、安阳、濮阳、许昌、三门峡、信阳等地均已通过立法规定或倡导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

(三)始终严抓路面管控。河南省公安交管部门高度重视对电动自行车的路面管控工作,始终坚持交通违法查纠与交通秩序整治并重,对电动自行车流量大、秩序乱的路口,增派警力和协管员、志愿者维护通行秩序,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加大现场查纠力度;并根据交通流量采取机动灵活的路面管控措施,上下班高峰时以疏导教育为主,平峰时加大查纠力度

(四)坚持强化宣传引导。省公安厅近年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通过河南交通广播、地市交通广播等新闻媒体、“双微”平台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法的危害性,并动员广大市民参与文明交通,维护良好交通环境。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展的相关工作

近年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建设为契机,持续加强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编制指导,推进全省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指导地市在道路空间布局上注重“人非分离”“机非分离”,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文明、畅通。

(一)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等规划编制。省百城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审查工作的通知》(豫百城提质办2019〕52号),加强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地市编制《城市道路系统专项规划》《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慢行系统专项规划》《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等规划,统筹城市各类交通出行需求,减少慢行交通与机动车辆交通混行,提升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的系统性和前瞻性。

(二)积极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标准体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城市设计导则》《河南省城市“达标街道”标准》《河南省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维修预算定额》《河南省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导则》等相关市政基础设施标准定额,正组织编制《河南省城市道路空间设计标准》等城市道路交通标准体系。通过相关标准体系的编制,完善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设计建设依据,进一步规范了我省城市道路交通设施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到后期管理养护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三)加快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断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推进支路、街巷等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建设,打通“断头路”“卡脖路”,提高路网密度,缓解交通拥堵。实施“两优先、两分离、两贯通”达标街道建设,持续推进主干道路交叉口渠化分流改造工程,增设行人和非机动车安全岛,增设绿化带、隔离杆、地面标线、不同铺装材料等形式,实现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分离,非机动车与行人分离;通过信号灯优化设置,确保非机动车和行人优先通行。通过以上强弱项补短板工程,确保了城市慢行交通的有效安全畅通通行,减少了机非混行现象,降低了城市交通事故。

(四)大力倡导绿色出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大力倡导绿色出行理念,推出促进绿色交通发展的长效机制和策略,指导郑州、洛阳等11个省辖市编制完成城区绿道专项规划,构建多功能、城乡联通的城市绿道网络体系,绘制城市绿道“绿”满中原新版图。将城市公共自行车道、步行道、林荫道及绿道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推进城市绿道、林荫道为主体的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现状,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全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持续开展宣传引导、路面劝导活动,不断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事故分析研判,综合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持续排查事故多发点段整改隐患,减少骑乘人员伤亡。二是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将电动自行车作为城市路口交通秩序管理的重中之重,提高路面民警管事率,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纠力度。加强科技手段应用,提高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发现取证能力。三是进一步深化警企共治。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促进外卖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督促外卖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配送交通安全管理。四是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积极协同市场监管、工信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源头监管。建立电动自行车违法生产、销售信息通报制度,协调市场监管、工信部门开展打击。五是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地方立法,明确生产、销售、投保、登记、维修、通行、报废等要求,明晰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企业主体责任、行业自律责任和使用者守法义务,为规范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指导工作。按照《关于加快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指导各市县加快编制修编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落实“窄马路、密路网”的道路规划建设新理念,提高城市路网密度,优先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路权,完善路网结构。二是持续推进城市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结合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指导各地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合理布置道路横断面,明确“路权”,打通“断头路”、“卡脖路”,推进支路、街巷等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建设,加快停车场建设,提高停车场配建标准,持续实施城市林荫道和绿道建设,引导绿色交通出行,缓解城市交通出行难题。三是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养护水平。完成《河南省城市市政养护维修定额》的发布宣贯工作,提高市政道路养护维修经费水平,强化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养护作业质量,做好城市窨井盖等设施的养护管理,提高交通完好率,改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四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照《河南省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城市交通畅通行动,开展道路交通乱点、堵点排查整治,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规范化、标准化设置。完善城市道路路网,持续推进主干路交叉口渠化分流改造。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选择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或道路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路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开展河南省城市达标街道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培育一批示范项目、示范城市,引领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全面提升。

最后,真诚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1年5月28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公安厅

联系人及电话:柳奎  0371-65882650

邮政编码:450003

抄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


责任编辑:张文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