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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58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9-03 来源:

李旸、张朝祥、薛建国、刘五一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省制定机动车限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限行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机动车限行政策的概况

201712月份因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我省18个省辖市和部分县(市)人民政府分别发布了《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针对限行时段、机动车号牌限行方式不统一等实际问题,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专门向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办报送了《关于对河南省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加强统筹指导的建议》,提出“各地政府制定出台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政策必须报省大气办审核同意后才能向社会公告施行;由省大气办明确牵头部门和具体负责人,根据各地阶段性重污染天气和其他污染源治理情况,对各地政府制定的限行政策进行审核把关,通盘考虑,更加科学、更加精细地确定限行政策,确保全省各地机动车限行时段、机动车号牌限行方式等相对统一,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机动车限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

二、关于制定全省统一的机动车限行管理办法的问题

我省目前没有省辖市公安交警部门因为交通拥堵问题专门提请政府或以交通管理部门名义发布限行公告,对机动车进行限行。下步,我们将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管控相关政策研究时,从方便跨区群众出行等角度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三、关于建立自由申请的限行机制问题

经向山东、河北、广西、湖北、陕西、广大等部分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省内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了解,目前尚没有采取此类自由申请机动车限行日期的做法。按照目前政府部门先行发出限行公告、公安交警部门依据公告进行限行管控的做法,目前在我省尚不具备实施条件。

四、关于委员提出的借鉴北京市限号轮换的问题

北京市在2008年奥运会后,从当年1011日起,实施机动车按照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五日制”限行措施。在第一阶段“每周少开一天车”结束后,20094月北京市召开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新闻发布会,公布自2009411日至2010410日,该市社会车辆继续试行交通管理措施,工作日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停驶时间:早7时至晚8时,停驶范围:五环路以内(不含五环路主路);轮换周期:每13周轮换一次。

机动车限行措施涉及广大群众的日常出行,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法律性较强的政府决策。我省各省辖市及相邻省份基本上都是采用的每周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机动车尾号的办法。限号轮换政策据了解目前只有在京津冀地区协同开展。如果实施机动车限号轮换政策,必须全省乃至周边省份的政府牵头部门共同联动,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群众跨区出行的影响。

五、关于取消机动车尾号限行政策的问题

目前,我省各地机动车限行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是由各地人民政府发布,公安交警部门在政府公告发布之后按照工作职责查处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021521

 

 

 

 

联系单位: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联系人及电话:0371-65882499

邮政编码:450003

抄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


责任编辑:张文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