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万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机动车礼让行人规则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行横道线(俗称斑马线)是行人过街的安全线。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折射的是对生命的尊重,彰显的是城市文明,体现的是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水平。2018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大力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取得初步成效,受到群众称赞、领导肯定、媒体支持。通过常态长效治理,文明礼让规则已深入人心,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率逐年上升,行人过街安全设施不断完善,因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也在逐年下降,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水平也在逐年提高。
关于您提出的“构建分场景分级管理制度”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二百元罚款。因在国家、省级法律层面未做出详细规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公安交管部门制定分级管理制度于法无据,易引发群众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质疑,但在实际执勤过程中,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均会统筹考虑人车流量,适时管控车辆、行人,在一个信号灯周期内尽可能多的放行行人、车辆,确保道路通行顺畅,不产生长距离、大范围拥堵。
关于您提出的“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和“优化交通设施设置”的建议,近年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全面深化科技应用,一是按照《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244—2015),在重点区域、路口增设完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推广应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设备。同时结合实际,引进人脸自动识别技术,自动抓拍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在行人、非机动车过街流量大、闯红灯突出的路口路段,安装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警示装置,语音提醒红灯期间不闯灯、不越线,在安全区域耐心等待。二是在商业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交通聚集点附近道路,适当增加过街设施数量,确保满足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需求。对无信号控制的斑马线,在斑马线前的路面设置停止线和斑马线预告标识,配合设置斑马线指示标志,并根据需要增设减速、“注意行人”“车让人”等提示警示标志标线,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提前发现、依法礼让。三是优化交通信号灯相位和配时,科学应用信号控制方式,对右转车辆和直行行人、非机动车冲突严重的路口,采取右转专用信号控制,减少右转车辆对行人、非机动车的干扰;对行人过街距离较长的信号灯路口,设置行人二次过街信号灯。
关于您提出的“健全协同治理机制”的建议,根据新《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首违免罚”是指对于危害后果轻微且能及时改正的首次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可以不再予以行政处罚,但仍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自2021年起,全省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主管过错等因素综合考量是否为违法行为轻微,目前已对违法停车等轻微违法行为全面适用首违免罚。
关于您提出的“强化法规配套保障”的建议,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如需修改,需提请全国人大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修改,省公安厅暂无相关权限。对于礼让行为判定标准方面,《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244—2015)已明确规定,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是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车身任何部位没有进入人行横道区域,遇已进入人行横道且未闯红灯的行人即将通过机动车前方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人行横道区域包括人行横道以及人行横道与停止线(含)之间的区域。
后续,省公安厅将持续查纠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引导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礼让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升城市文明品质。一是加强秩序管控,严厉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对机动车、行人违法通行人行横道的现场劝导和执法力度,严管不按规定礼让行为,及时劝导、查处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二是科学规划,完善“斑马线”等相关配套设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持续规范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交通信号设施及相应管理设施。科学调整信号配时,重点解决商业区、居民区、学校等行人集聚点的交通信号灯设置不科学、不合理问题。在未设置信号灯的斑马线前,增设直观、醒目的“礼让行人”提示标志、斑马线夜间闪光警示等设施。三是加强协同共治,增强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力度。加强示范引领,打造一批礼让斑马线的示范路口路段,以点带线,以线促面,形成辐射效应,引领带动斑马线通行环境整体提升。协调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活动、发动城市公交、出租运输行业带头遵守让行规定、整改完善行人过街设施。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两微一抖”和传统媒体为中心,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做好各个年龄阶层的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通过现场拍摄和曝光不礼让斑马线行为、违法事故驾驶人现身说法及回放交通事故案例等手段,扩大社会影响,争取舆论支持。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时,积极向公安部交管局汇报目前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交通冲突现状,建议统筹考虑目前交通组织现状,适当放宽各地权限,通过构建分场景分级管理制度,兼顾车流、人流通行需求,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总则中增加“安全高效通行”的基本原则。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