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喜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摩托车准许进入河南高速”提案收悉,经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是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
现行《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表决通过,并于2023年6月1日开始施行,在修订过程中征求了全省有关部门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达成了比较广泛的共识。该条例已按规定程序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是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
二、全国有多个省(区、市)采取了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的做法
目前,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并不是河南一省的做法,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除我省外,另有上海、江苏、江西、山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宁夏等9个省(区、市)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的方式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浙江、山西、安徽、福建、湖南、广东、西藏、陕西、青海等9个省(区)通过发布禁行通告或设置交通禁行标志等方式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
三、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事故风险高
我省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位居全国前列,车流量逐年增加且持续高位运行。摩托车稳定性差、安全防护少,在高速公路上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危及摩托车驾驶人自身安全,也容易危及其他车辆通行安全。
综上,目前尚不宜解除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的有关措施。在后续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关注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相关问题,依法加强宣传引导,适时优化工作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平安便捷出行提供更加良好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