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国五重型载货车辆科学管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重型货车作为交通运输业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在经济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我省的城市建设、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做出了巨大贡献。出于大气污染防治、交通拥堵治理等考虑,一些城市对货车进城作出了种种限制,特别是个别城市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进城,企业和驾驶人反映强烈,也严重影响营商环境。对此,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要求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严禁采取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一刀切”式措施。
关于您提出的“政策过渡与缓冲”以及“建立沟通机制”的建议。省公安厅自2020年以来,严格落实公安部要求,严禁采取全省各省辖市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一刀切”式措施。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确需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研究论证,依法发布公告。
目前全省各省辖市城区道路采取分时段禁限行措施的,每天允许配送货车通行的时间均不少于6小时。同时,对确需在禁行时间段内进入城区的车辆,可通过“交管12213”APP等渠道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发放电子通行码。
后续,省公安厅将持续优化和改进重型货车通行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不断提升货车通行管理现代化能力水平,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反映集中的问题。二是进一步拓展工作成果。货车通行管理工作需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省公安厅将采取“回头看”、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动态跟踪,防止问题反弹。三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统筹考虑城市体量规模、经济发展状况、运输配送需求、道路交通条件等情况,采取分类指导、分类示范等方式,指导各地切实落实国务院、公安部各类规定动作,确保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