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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7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8-04 来源:

张义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河南省完善自动驾驶政策法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经过不断的技术积累和测试发展,技术创新日益活跃,新型应用蓬勃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技术创新的重要成果。但也存在关键核心技术有待突破、产业生态亟待完善以及政策法规需要健全等问题。

一、我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现状

按照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整体规划部署,我省工信、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成立河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推进工作小组,联合印发《河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管理办法(试行)》,并委托2家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建立3个测试基地承接道路测试工作,有序推进了我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特别是在2024年,宇通客车联合郑州公交公司组成联合体成功申报为全国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公安机关开展的相关工作

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有序推进过程中,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适应发展需求,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准入试点和上路通行、“车路云一体化”应用等管理保障工作;并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对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上路通行、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相关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方案。在先行先试的部分省市,公安机关也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应用地方立法工作。

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省公安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立足河南省情和区位优势,统筹发展和安全,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我省相关政策规定,协调重点事项,解决重大问题,依法安全稳妥有序推动我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最后,真诚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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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段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