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市电动车乱象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强化行业监管,完善产销环节管理的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持续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一是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整车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工信部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整车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引导企业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新版标准根据消费者实际需求增加和优化了部分技术指标。二是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公告管理。2024年5月1日,国家工信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并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从铸造、注塑、喷涂、自动化等工艺环节方面对生产企业提出严格要求,并先后进行两批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国近700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中仅有30家进入工信部正面清单企业名录,我省的河南立马电动自行车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克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进入整车、锂电池正面清单生产企业名录。
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监管。一是加强质量安全培训。面向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专题培训390次,培训监管人员9361人,培训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1.21万名。二是全面开展行政约谈。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约谈电动自行车协会4家次、各类企业1.86万家次。三是强化质量安全考核。开展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工作,9217人参加考核。考核未通过的,不得担任相应岗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开展电动自行车获证组织全覆盖认证监督检查,督促认证机构严格按照规则开展认证活动,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组织13家企业,召开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指导会。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立马、雄鹰等生产企业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现场服务指导。已推动暂停、撤销、注销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43张,全省共有有效电动自行车CCC证书8张、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CCC证书13张。
省公安厅制定并印发《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出台(修订)地方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明确生产、销售、投保、登记、维修、改装、佩戴头盔、通行、报废以及平台等企业责任义务等要求,明晰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企业主体责任、行业自律责任和使用者守法义务,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稳妥推进淘汰在用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提请地方政府明确过渡期政策,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违规低速电动车在用产品。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对城区电动车的管理,通过推行电动车登记上牌和年审,对电动车销售商及驾驶人员进行管理的建议。
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企业监管。出动监管人员11.40万人次,检查生产销售维修单位5.48万家次;完成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监督抽查1785批次,其中省局层面完成监督抽查115批次,对14批次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企业依法进行后处理;督促相关经营主体召回电动自行车4099辆、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34组;各级12315工作机构受理投诉举报2756件,投诉按时办结率和举报按时核查率均在99%以上;监测网络交易相关商品信息4.70万条次,发现移交疑似违法线索57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坚持以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非法改装、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等五个方面为整治重点,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运输、存储等领域开展了集中治理,在四个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去年5月份以来,实现火灾总量同比下降35.2%(未造成人员死亡)、查办违法案件1290件,查处非法改装窝点店铺38处、新建小区规划车位36.3万个、3.1万个既有住宅小区完成补建任务。目前,锂电池健康评估和报废回收专项行动深入推进,18个地市已经建成健康评估网点342个,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省公安厅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完善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在原有录入信息的基础上,增加车架号、蓄电池识别代码(蓄电池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并设置识别代码后)信息录入功能,并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时,规范录入车主、车架号、蓄电池识别代码、号牌号码、号牌种类、依据标准、产品合格证编号、CCC证书编号、整车质量、最高设计时速等信息,并通过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电动自行车认证查询功能校验CCC认证信息,严禁为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未获CCC认证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号牌。同时,各地公安机关完成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确保登记项目齐全完整。
关于您提出的外卖及快递电动车贴上统一标志,对于贴有统一标志的电动车,应适当放宽限制的建议。省公安厅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压实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平台企业,完善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审查备案等管理制度,按照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并自查自改配送车辆改装情况(数据来源省市场监管局:配送人员电动自行车落实审查备案3.12万辆、采用换电模式2.55万辆)。会同有关技术检测部门,通过黑盒测试、技术验证等方式,对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路线、时间规划等算法进行检测,确保平台落实安全措施。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外卖、快递等寄递物流行业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引导骑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关于您提出的加大整治力度,查处电动车的违章行为的建议。省公安厅持续加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一是深化重点区域整治。加大路面查处力度,针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区域、路段,重点整治商圈、医院、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城区高架、快速路、主干道及沿线主要路口,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地铁站门前及周边道路等重点区域和路段。二是抓好集中整治。利用“现场执法+电子警察”等手段,对行人和非机动车持续开展“全覆盖、零容忍”整治,结合交通流量、违法、事故研判分析情况,各地每周选取辖区一条重点路段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营造高压严管工作态势。三是优化信号控制。结合路段实际制定交通信号控制策略和交通信号控制方案,加强相邻路口交通信号灯协调联动控制,根据道路条件、流量流向灵活设置“绿波带”,减少停车等灯次数,提升群众无感通行体验。2025年以来,全省共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36万余起。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遵守交规意识的建议。省公安厅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派出所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宣传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事故等风险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和家长不购买、不乘坐、不使用违规电动自行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通过系列专访、集中报道、案例警示等形式,对电动自行车人员开展普法教育,并在路面执法中发放告知信,对骑行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交通安全隐患等知识。
下一步,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将结合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内容,立足部门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保持监管力度。综合运用质量抽查、认证管理、价格监管、缺陷召回、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行政约谈等手段,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保持对电动自行车的监督抽查力度。对敷衍应付、作风不实、监管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强化标准认证监管。积极推动执行2025年9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培训。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其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三是强力推动社会共治。开展电动自行车等生产销售企业常态化监管,落实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通过质量安全员培训、强制性标准宣传解读、“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宣传活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加强安全警示宣传。充分应用主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积极利用社区公告栏、电子屏等公共设施,用好身边人身边事,曝光一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导致交通事故、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真实案例,公布一批制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产品的典型案例,讲清法律政策,讲清现实危害,震慑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