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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62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12-30 来源:

陈超军、柳青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公安机关规范化执法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公安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构建“五个体系”(即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科学的执法评价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为基本工作框架,以实现“四化”(即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为主要目标,持续推进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维护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扎实推进,既离不开以纪检监察、督察、审计、法制等部门为主体的公安内部监督,更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特邀监督员对公安工作的外部监督。

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特邀监督员工作,坚持把特邀监督员工作作为加强外部监督、改进公安工作、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载体,自1995年起建立并实行特邀监督员制度,制定《河南省公安机关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定》,从省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媒体、教育卫生、工商企业、党政机关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中,选聘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具有较强调查研究、建言献策能力和政策法律素养,在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各界人士担任特邀监督员,目已选聘届,每届聘期四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力量。在特邀监督员选聘工作中,省公安厅非常重视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选聘特邀监督员,如20223月,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公安机关第六届特邀监督员换届选聘工作,聘请了100名同志为全省公安机关第六届特邀监督员,其中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律师、新媒体从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22名,占第六届特邀监督员总人数的五分之一以上。近年来,特邀监督员中的新社会阶层人士聚焦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联络员、宣传员、监督员、咨询员的作用,特别是围绕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监督活动,助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了执法公信力,为全省公安工作发展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继续拓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渠道,更加注重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选聘特邀监督员,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公安工作特别是执法工作进行监督,认真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监督公安工作的服务保障,强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意见建议的督办落实,努力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公安工作的监督成效转化为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的实践成果,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衷心感谢您对河南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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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河南省公安厅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人及电话:惠江涛  0371-6588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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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段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