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的建议收悉。经与省教育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公安、教育、住建、交通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紧盯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结合部门职责着力优化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方法,深入推进综合治理。
一、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去年9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豫公明发〔2023〕133号),在全省部署实施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程“三大提升工程”,部署各地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缓解上下学时段交通压力,并于今年4月24日召开行动推进视频会,听取郑州、开封、漯河、南阳四地公安部门、教育部门经验做法汇报,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围绕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进行专题部署。今年3月29日,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要求,省公安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下发《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通过省委政法委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全面推动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确保校园门前安全通畅有序。
二、优化完善交通组织。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会同属地教育部门结合学校实际“一校一策”制定交通组织优化方案,综合采取错峰上下学、单向交通、远端停车、诱导途经车辆绕行、临时限行等措施,缓解上下学时段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在学校门口设置专用接送车道,引导接送车辆即停即走。在有条件的城市和地区对学校周边道路开展分时交通管制,实施机动车单向交通组织或限时禁行管控,划定学校周边无车区,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对学生通行的影响。鼓励新建、改建学校建设地下停车接送系统,分散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压力,隔绝社会车辆和人员干扰。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接送学生较多的学校,科学规范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积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探索推动规范发展专用校车,鼓励发展定制公交,便利学生安全上下学。
三、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组织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加大校园周边巡逻执勤力度,及时查纠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严管严治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机动车、非机动停放管理,去年以来全省共引导机动车规范停放62.8万余辆次,规范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停放53.9万余辆次,有效缓解校园周边因车辆停放导致的拥堵问题。同时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按照定点巡查与流动检查结合、高峰值守与低峰巡查兼顾、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并重的要求,依法对3300余所校园周边环境开展整治,共清理占道经营16.6万余起、规范店外经营7.1万余起、治理流动摊贩7.7万余起,切实净化校园周边通行环境,改善通行条件。
四、加强宣传提示引导。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并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内容,在每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六一”国际儿童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全省中小学校师生收听观看“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体验课,同时持续深化警校合作,每学期邀请辖区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活动,通过互动问答、观看视频等方式,教育引导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校车或私家车返校上学,营造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
2024年6月5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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