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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8-29 来源:

常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省范围内治理大货车改装强光大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短途重型货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重型半挂车)非法加装强光灯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在夜间多发闯红灯、超速行驶、逃避电子警察处罚等违规行为,而且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此类违法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反复性,有一治理就见效、一放松就反弹的特点。为有效治理此类顽疾,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就此问题专门开展了针对性调研,并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

一、加强分析研判,明确整治重点。一是总结前期治理重型货车非法改装强光灯等问题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分析当前整治过程中面临的困点、难点,找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调整工作的具体措施,提高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二是真组织各地研究分析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特点和规律,制订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工作管理整治方案,从思想动员、勤务安排、整治重点、整治措施、考核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有效提高整治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求全体执勤民警、辅警要充分认识到整治重型货车非法改装强光灯等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发挥不怕疲劳、盯死看牢、严查违法的连续作战精神,确保整治行动取得预期目标。

二、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一是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管理模式,重点加强对重型货车夜间通行量大和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行驶的货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对货车非法改装强光灯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查严管,做到发现一起,责令拆除和处罚一起。二是加大夜间勤务频次,依托临时执勤点加大对过往重型货车的检查力度,对查获的非法改装车辆,一律拆除恢复原状,并全面梳理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好提醒告知工作,有效治理“带病”重型货车上路行驶。三是通过综合运用多种电子监控设备强化对重型货车非法改装强光灯等交通违法的预警、取证、处罚。

三、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加强与交通运输、路政、安监等部门联勤联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小组,采取重点部位重点看守、重点时段重点巡查、分兵出击和集中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石料场、厂区工地等用工企业车辆涉嫌非法改装的,在严格依法处罚驾驶人的基础上,通报企业所在地交通运输等部门推动追究企业相关管理责任,推动路面源头同步治理、标本兼治。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行动,保持打击力度,确保重点时段不失控、重点路段不漏管,全力预防和遏制重型货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加强宣传教育,定期警示曝光。一是充分利用“两微一抖”、悬挂张贴宣传条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非法改装的危害及后果,引导货车司机自觉抵制非法改装行为。组织民警、志愿者深入货运企业以及厂区工地开展宣讲劝导活动,提示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不要进行对货车安装强光大灯等行为。二是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对私自换装或加装强光大灯严重违法性的认知,尤其是督促维修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杜绝违规承揽换装或改装强光大灯业务,从源头上消除大型重载货车强光大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各省辖市交警支队每月至少曝光一次重型货车非法改装强光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四是畅通举报途径,发动群众主动监督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组织警力进行查处。

 

 

                                                                2023529

 

 

联系单位: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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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