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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2-08-16 来源:

各省辖市公安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公安局:

  依据《河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5〕169号),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清理准则要求,经审查研究,省公安厅部分文件已不适应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和治安、网安等工作需要,现决定对以下文件予以废止,废止文件自即日起不再执行。

  1.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豫公通〔2002〕465号)

  2.河南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加强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公通〔2008〕14号)

  3.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安机关网安系统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修订)》(豫公通〔2014〕23号)

  2022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徐晓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