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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人民来访接待室关于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2-01-29 来源:河南省公安厅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自2022年2月8日起,河南省公安厅人民来访接待室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来访群众进入接待场所时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遵守来访接待场所秩序并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体温异常、有咳嗽症状者或持有“黄码”、“红码”人员,请勿进入来访接待场所。

  恢复接访期间,建议您尽量采取网络、电话、来信等非接触性、非聚集性形式反映诉求,最大程度降低聚集风险。

  其他反映诉求方式与途径:

  1.网络。请登录http://xfj.henan.gov.cn,选择“上信访”或主页右侧的网上投诉、微信信访、APP信访(安卓版)等方式进行投诉。

  2.电话。请拨打12389服务热线,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操作(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3.来信。请将控告申诉材料、身份证明以及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9号河南省公安厅;邮政编码:450003。

  河南省公安厅

  2022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