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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6-10-31 来源:河南省公安厅网站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职责

河南省公安厅是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省公安工作的有关法规,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公安工作;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省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办理重大刑事案件、省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负责全省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县级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管理国籍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省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员管理工作;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管理工作,管理省看守所;组织开展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我省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开展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拟订全省公安机关被装配备标准、制度,参与拟订公安机关装备、经费标准,拟订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省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省警用直升机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省公安机关与省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和合作;统一领导全省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对武警总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拟订全省公安队伍管理监督工作规定,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省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创新战法提升打击犯罪效能,突破短板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深化改革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狠抓管理改进队伍作风形象,确保全省全年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

三、河南省公安厅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分析。2015年河南公安厅总收入60991.56万元,比2014年增加 10034.63万元,比上年增长19.6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安工作任务量的不断增加,公安信息化建设、业务技术用房等基建项目投入增多,财政保障力度增强,公安部补助增加。其中:财政拨款59372.19万元,比2014年增加8454.25万元,比上年增长16.6%;其他收入1619.37万元,比2014年增加1580.37万元。

2015年公安厅总支出69729.39万元,比2014年增加15970.42万元,比上年增长29.7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公安信息化建设投入,以及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基建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9799.31万元,比2014年增加171.26万元,比上年增长0.87%;项目支出49930.28万元,比2014年增加15799.16万元,比上年增长46.29%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2015年公安厅“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80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76万元,公务接待费75.1万元。2015年公安厅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计759.64万元,比2014年减少887.01万元,比预算减少1048.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省公安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经费下降较多。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44.32万元,比2014年增加13.87万元,比预算增加12.82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安部临时安排新的出国执法任务,省公安厅经报省财政厅批准后调增了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9.73万元,比2014年减少615.37万元,比预算减少1016.27万元;公务接待支出42.74万元,比2014年减少27.42万元,比预算减少32.36万元,共接待769批次,739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4批次,92人次。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辆)为7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162.8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辆)为389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4,因公出国(境)人次数14人次。

(三)机关运经费的支出情况的说明。2015年省公安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3.24万元,比2014年增加290.38万元,增长5.82%,主要原因是2015年物业费、水电费等成本支出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2015年省公安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6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0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6.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50.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5.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1%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8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3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4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省公安厅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在评价中主要遵循适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重点考虑产出与效果相结合,既考虑设计效果指标,反映专项资金绩效水平,又要设计效果指标,反映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的好坏。在绩效评价指标评价中主要采用的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指标和资金管理指标。通过设定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分别根据自评项目填写实际确定的各项具体指标。2015年省公安厅主要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是居民身份证管理项目、禁毒管理项目,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已实现项目绩效目标。通过绩效评价,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预算运行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支出口径:“三公”经费包括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填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机关运行经费”填列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河南省公安厅2015年度决算公开表

 

 

河南省公安厅2015年度决算公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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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河南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