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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11-28 来源:河南省公安厅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河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河南省公安厅”网站(www.henan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南省公安厅警令部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邮编:450003,电话:0371-65881020,传真:0371-6588102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省公安厅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93件,其中机构领导信息14件,其他类信息179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省公安厅共受理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其中,信件邮寄受理35件,通过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受理7件,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可以公开11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5件,政府信息不存在3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11件,作出更改补充告知1件,受理申请已全部按期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1人,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支出费用,今年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3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4年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工作稳步推进,随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逐年增多,主动公开信息还存在发布时限不够及时,途径不够广泛,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亟待提高,工作机制和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厅直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意识。目前,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虽然比以前有所增强,但与《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还存在很大差距,要加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落实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证。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针对个别单位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等问题,省公安厅在加强内部培训的同时,建议省政府加强组织学习和培训,确保公开信息定性的准确性,同时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共性或难点问题提出一些指导性意见,尤其是针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格式,建议省政府规范答复种类和告知书格式,确保适用准确,减少争议发生。
附:2014年度河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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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0日

 

2014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doc
文件类型: .doc ebcfc8db358d27cd217485715b47a029.doc (55.50 KB)
责任编辑:河南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