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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6 来源:河南省公安厅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河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河南省公安厅”网站(www.henan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南省公安厅警令部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邮编:450003,电话:0371-65881020,传真:0371-65881032,电子邮箱:henanga@yahoo.cn)。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5月1日施行以来,省公安厅对《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厅直各部门、各警种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指定工作机构和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条例》规定和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
 
  根据《条例》规定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省公安厅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警令部、法制处、信息通信处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公安厅警令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厅直其他各业务部门明确专人承担相关具体工作,由警令部牵头,协调配合,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为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按照《条例》和省政府的要求,省公安厅先后制定了《河南省公安厅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制度》、《河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河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
 
  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和第一平台,省公安厅政府网站2008年5月1日正式开通时,即在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按照《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及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豫政办[2008]21号)要求,充分借鉴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编制办法,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特点,制定并在网站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领导名单、法规文件、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等相关内容,开通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系统,实现了依申请公开的网上申请受理功能,有效发挥了政府网站服务社会公众的功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未作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机构领导目录更新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准确获取省公安厅层面政府信息,根据《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 2010年度省公安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19条,占95%;其他类信息1条,占5%。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了2009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向公众公开了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情况和相关数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省公安厅积极拓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渠道,开辟了邮寄、电子邮件、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等多途径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并在省公安厅政府网站公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制定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下载和网上申请办理功能。2010年,省公安厅共收到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条,其中29条因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已按程序全部退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5条,其中通过依申请公开系统受理2条,信件邮寄受理2条,电子邮件受理1条,受理申请已全部按期办理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1人,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支出费用,今年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省公安厅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于过去传统的政府信息管理模式是一项全新的改变和挑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厅直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解决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和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把握不准等问题。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实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省公安厅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实施意见,省公安厅将对原政府网站重新进行升级改造,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网站内容的重要组织部分,将根据《条例》规定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增设相关栏目和内容。同时也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工作监督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河南省公安厅